李宏宇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和执行判决的时候,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会就程序问题作出书面的处理决定,这就是裁定书,不少人对于裁定书跟判决书区别不了,那么裁定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什么地方裁定书范本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裁定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如果是一审,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生效后三日内是对方支付的时间,超过三日,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生效之前有个上诉期限,为15天,原被告双方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3、民事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二审以及再审判决书,在送达签收之日就生效。
二、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1、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以裁定书结案的。
2、判决书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书既可解决实体问题,也可解决程序问题。判决书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而裁定书可以以口头形式下发。
3、不服判决书和裁定书可以上诉 ,但是判决书皆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5天。而裁定书除了部分可,上诉外,其余均不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0天。例如立案不予受理裁定书,管辖权异议裁定书,驳回起诉裁定书。
三、裁定书范本怎么写
1、××××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
事实与理由:
裁定结果如下:
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2、××××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
事实与理由:
裁定结果如下:
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年××月××日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3、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包含标题,编号,当事人身份概况。正文由案由、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四项内容组成。尾部交待有关事项,署名、日期与用印。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什么地方;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生效之前有个上诉期限,为15天,15天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责生效。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在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中去,人民检察院会经过取证直接起诉的案件还是不少的。我国的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的诉讼程序,而一般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都是有一定的模板的。接下来由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
检 刑诉[ ] 号
被告人……
本案由××××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 ×××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 ××××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 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依照刑法第×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二、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也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案件的控诉权。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具体为:
依法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
凡是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以外,一律由检查机关批准或决定;
对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有权决定补充侦查;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均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对各种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构成。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三、检察院绝对不起诉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绝对不会起诉的有以下六种情况: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实施的犯罪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任何犯罪所产生的社会危害都会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经过审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中国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这些案件涉及的主要是公民个人的权益,如婚姻、名誉等,实质上是公民个人的私权,是否追究加害者的刑事由公民个人自行决定。对于这些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他有告诉权的人不提出告诉,或者提出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人民检察院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意味着失去了追究刑事的对象,追究其刑事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故刑事诉讼活动没必要继续进行下去,因此,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此终止刑事诉讼。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的
以上就是对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的解答。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模板适用于大多数检察院起诉案件的。其内容都是检察院对案件调查取证的过程与结果的描述,是确定犯罪事实成立的。所以一般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都可以参考以上模板来书写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